跳至正文

法律与隐私

个人数据处理知情说明与隐私政策

依据土耳其第 6698 号《个人数据保护法》对数据处理活动作出的说明。

最近更新

[待填写:日.月.年]

数据控制者

依据土耳其第 6698 号《个人数据保护法》(以下简称“KVKK”),[待填写:注册商号] 以数据控制者身份,在下述范围内处理您的个人数据。联系方式载于“公司信息”页面。

所处理的个人数据

  • 身份与联系数据:姓名、公司名称、电子邮箱、电话号码。
  • 业务往来数据:需求主题、产品类别、关于当前流程阶段的陈述。
  • 交互安全数据:表单提交时间与技术日志。
  • 您就需求向我方提供的文件中所含的数据。

处理目的

  • 评估报价需求并向您作出回复。
  • 提供咨询、翻译与协调服务。
  • 合同的订立与履行。
  • 履行法定义务并遵守留存期限。
  • 处理请求与投诉。

法律依据

您的个人数据依据 KVKK 第 5/2-(c) 条(与合同订立或履行直接相关)、第 5/2-(ç) 条(履行法定义务所必需)以及第 5/2-(f) 条(正当利益)进行处理。对于需要明示同意的情形,将另行取得您的同意。

收集方式

数据通过网站需求表单、电子邮件、电话及书面往来渠道,以自动化与部分自动化方式收集。

数据转移

在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范围内,您的个人数据可能转移至供应商与业务伙伴、依法转移至有权机关,以及转移至提供技术基础设施的服务商。涉及跨境转移的情形适用 KVKK 第 9 条规定,必要时另行取得您的明示同意。

留存期限

个人数据在处理目的所需期间内,以及相关立法规定的时效与留存期限届满前予以保存。期限届满后,数据将被删除、销毁或匿名化处理。

数据主体权利

依据 KVKK 第 11 条,您有权:了解个人数据是否被处理;若已处理,要求获得相关信息;了解处理目的及是否按目的使用;知悉境内外接收数据的第三方;在数据不完整或不准确时要求更正;要求删除或销毁;要求将上述处理结果通知接收数据的第三方;对仅通过自动化系统分析而产生的不利结果提出异议;因违法处理受到损害时要求赔偿。

申请方式

有关权利的申请,可依据《向数据控制者申请的程序与原则通告》,以书面形式寄送至“公司信息”页面所载地址,或使用安全电子签名发送至 KEP 地址。申请将在最迟三十日内处理完毕。

数据安全

为防止个人数据被违法处理及被违法访问,已采取适当的管理与技术措施。商业信息、价格与供应商资料不向第三方披露。

注:本文本为标准范本,正式发布前应由法律顾问审阅。